旗帜软件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您提供旗帜企业邮箱服务,您须同意下列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旗帜企业邮箱的用户并使用相应服务。

第一条、服务项目:

   甲方租用乙方旗帜邮箱服务,乙方提供给甲方邮箱管理权限,甲方可通过乙方提供的管理路径和帐号自行分配邮箱空间、设置用户,旗帜邮箱提供Smtp,Pop,http身份验证。
   甲方使用乙方旗帜邮箱服务应自行提供域名,若甲方无域名,甲方可向乙方缴纳域名注册费用,乙方向甲方提供域名注册服务;若甲方有域名,只需将邮箱域名和MX记录指向旗帜邮箱服务器IP地址。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乙方提供的旗帜邮箱服务;相应按旗帜邮箱收费标准缴纳服务费用。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提供的管理路径和帐号自行管理和分配邮箱空间、设置用户;同时应自行负责邮箱内的数据备份工作。
     3、甲方应自行准备接入互联网(INTERNET)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工具,包括计算机、调制解调器、有关软件和设置或者其他接入互联网的装置,并自行承担接入互联网需支付的电话费、网络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4、甲方在接受乙方旗帜邮箱服务期间,可能影响邮箱服务的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十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由此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自行承担责任。
     5、甲方承诺不利用乙方提供的旗帜邮箱服务进行下列行为:
          5.1 散布不受欢迎的电子邮件、广告等垃圾邮件;
          5.2 进行干扰或扰乱乙方的网络服务或其他甲方的正常使用的行为;
          5.3 储存、发布、传输如下信息或者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违法政治宣传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信息;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以及包含上述内容的链接等。
          5.4 违反有关互联网和电子邮件的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的行为。
          5.5 其他超出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可能给乙方带来任何不利影响的行为
          5.6 甲方对违反本条1、2、3、4、5项规定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因此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6、甲方在使用旗帜邮箱服务中应妥善保管管理员及用户帐号和密码;由于甲方未妥善保管或不当使用造成的帐号和密码泄漏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服务条款的联系人和管理人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甲方以上人员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8、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9、甲方享有独立使用其邮箱空间及获得乙方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若对乙方服务不满意,乙方承诺及时解决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直至甲方满意。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旗帜邮箱服务,提供给甲方其租赁的邮箱空间管理权限,同时有权根据旗帜邮箱收费标准收取邮箱服务费用及按照规定应收取的其他费用。
     2、乙方为甲方提供邮箱的使用指导说明和相关咨询。
     3、乙方保留因甲方违反本协议《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第5条1、2、3、4、5项及第8条的规定而终止服务及请求赔偿或采取其它法律措施的权利;并对因甲方过错造成的第三方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及时帮助甲方消除操作中所出现的故障及提供其他帮助或力所能及的技术支持。
     5、乙方保证不会查看、编辑、利用、公开或向第三方透露甲方邮箱帐号中的信息、传输内容,否则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以下情况除外:
          5.1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司法、公安机关以及其他有权机关的要求;
          5.2 特殊情况下为维护乙方及乙方其他甲方的合法权益或为维护网络公共安全;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第5条1、2、3、4、5项及第8条的规定,正在损害乙方及乙方其他甲方的合法权益或危害网络公共安全。
     6、乙方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协议,乙方服务协议一旦发生变动,应及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并在有关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甲方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有权取消接受服务,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未到期服务对应的服务费用;如果甲方继续享用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协议的变动。若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则修改部分无效,双方仍执行修改前的服务协议。

第三条、金额

   1、乙方现时旗帜邮箱统一价格为 1 元/M/年。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现时价格体系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在服务期限结束之前一个月内支付邮箱的有关款项,服务得以继续进行。但届时乙方对价格进行调整的,经协商双方同意的,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价格履行。
     3、乙方保留在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甲方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或者终止上述服务、技术支持的权利。
     4、甲方完全理解乙方价格体系中可能出现的所有赠送服务项目均为乙方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别优惠,优惠内容不包括赠送服务项目的修改、更新及维护费用,并且赠送服务项目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对于赠送的服务项目,乙方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四条、期限

   1、服务有效期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并为甲方开通企业邮箱之日起计算并以款项数额为依据计算服务期限。   
   2、发生下列情形服务期限则按照以下情况计算:
         2.1、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
         2.2、甲方严重违反本服务条款,乙方提前终止服务;
         2.3、服务条款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  

第五条、服务中止及违约责任

   1、 在服务有效期间,如果甲方提出终止要求,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但甲方已交纳的费用不得要求返还。甲方擅自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因甲方过错、违反法律或本在线服务条款等原因,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后可以提前终止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 如果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则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服务即告终止。乙方届时将关闭甲方的使用帐号。关闭帐号之日起一个月后,若甲方依然没有续费,乙方将有权删除甲方使用帐号内的所有文件,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4、 如果在服务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另行协商。
     5、 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邮箱短时间的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均认为是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责任。
     6、 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为甲方提供正常服务,乙方以天为单位向甲方赔偿损失;如果乙方连续72小时不能提供正常服务,甲方可以终止接受服务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非乙方控制之内的原因引起的除外。赔偿总额以甲方已缴纳的当月服务费用为上限。

第六条、争议解决

   1、与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2、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以有关法律和本服务条款为仲裁依据。一方提请仲裁的时效为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

第七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2、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因Y2K问题、黑客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等非乙方原因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其它约定

   1、有关条款若被权威机关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本条款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2、本服务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3、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和技术秘密、源代码、数据库等)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4、一方变更名称、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6、乙方网站中服务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 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此为准。